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1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附件1),我校申报2021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1、根据省科技厅《2021年重点项目申报项目数分配表》要求,我校获准推荐申报数10项。请各学院(研究院)限额申报不超过2项,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各有关单位推荐的申报项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2、我校的12个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和3个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2)可以各独立推荐申报1项,不占申报名额。需出具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推荐书(附件3)。
二、面上项目
1、根据省科技厅《2021年面上项目申报项目数分配表》要求,我校获准推荐申报54项。按照各有关单位2019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为依据,各学院(研究院)推荐申报名额如下。
序号 |
学院(研究院)--按新机构名称 |
推荐申报名额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7 |
2 |
生命科学学院(含云南省微生物研究所) |
6 |
3 |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4 |
云南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
4 |
5 |
信息学院(含云南省电子计算中心) |
3 |
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 |
7 |
物理与天文学院 |
3 |
8 |
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 |
3 |
9 |
中国(西南)天文研究所 |
2 |
10 |
古生物研究院 |
2 |
11 |
生态与环境学院 |
3 |
12 |
教育部自然资源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 |
2 |
1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14 |
医学院 |
1 |
15 |
资源植物研究院 |
1 |
16 |
软件学院 |
1 |
17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学院) |
1 |
18 |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
2 |
19 |
建筑与规划学院 |
1 |
20 |
政府管理学院 |
1 |
21 |
生物医药研究院 |
1 |
|
总计 |
54 |
2、我校参与最近一次考核评估并获得“优”和“良”的6个省重点实验室可独立申报2项,其他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3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1项(附件2),不占申报名额,需出具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推荐书(附件3)。
三、杰优青年项目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在职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科技处负责申请人条件审核,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省科技厅申报。
四、青年项目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全职科研人员申报,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咨询评议,并在各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申报人员清单提交科技处,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省科技厅申报。
五、时间要求
1、7月20日前:各有关单位提交各类项目推荐申报人员清单(附件4),各学院(研究院)提交推荐申报的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
2、7月21日-7月22日:科技处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对面上项目、青年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推荐至云南省科技厅。
3、7月23日-7月25日:完善项目负责人账号(请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还没有账号的老师提交以下信息至联系人邮箱:姓名、教工号、邮箱、手机号)。
4、7月31日前:各类项目完成在线填报。
六、其他事宜
1、请严格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1年云南省基础研
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第七条“相关要求”执行。
2、申报系统: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116.52.249.142)。
3、各类项目请按相应的附件模板(附件5)填报提交资料至各学院(研究院)进行项目的申报审核。
4、经过学院审核提交至科技处再次评定确定的项目在进入系统填报的时候需注意:凡有合作单位的还需要上传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
5、科技处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已获得各级各类课题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
联系人: 蒋颖玮
联系方式:0871-65031411 1360887696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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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