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科协组函人字【2019】243号)精神,中国科协决定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在站博士后和青年科技人才(包括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副教授和副研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在读博士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在站博士后出站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7月1日)。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资助名额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赴外国交流访问计划资助名额约100名,每人资助5万元人民币。学校科协可推荐候选人2名。
三、工作程序
(一)提名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提名,由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各学院、二级单位限推荐提名不超过1人。各单位要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认真做好提名工作。
(二)组织评审。学校科协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入选者。
(三)立项实施。项目立项后,中国科协与学校科协签订项目合同,资助资金拨付至学校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入选者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四)检查验收。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推荐单位向中国科协提交工作总结和入选者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其中,入选者工作总结包括交流访问情况、学习情况、科学研究情况和交友交流情况,由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二级学院确定推荐提名人选,被提名人填写《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见附件1),10月15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逾期和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具体申报事宜请直接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赵老师 电话:65033827
地址:明远楼335 邮箱:[email protected](吴老师)
[email protected](赵老师)
附件1:科协组函人字〔2019〕243号
附件2: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优秀中外青年交流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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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