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体现国家重大战略和“双一流”建设需求,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优先考虑符合《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19-2025)》中涉及的系统布局区域和领域的野外站。
2、具备齐备完善的实验场地和基础设施,实验场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或具有未来三十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说明。
3、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五年以上,并具有连续五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有能力承担国家级科研任务。
4、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
5、在遵循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承诺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二、申报组织
根据通知要求,各部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可推荐不超过2个野外站,要求于以公文形式于2019 年8 月15 日前报送教育部科技司(一式3份,同时通过光盘或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版)。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单位组织编写《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于2019年8月5日前通过邮件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将于2019年8月6-7日邀请校领导和专家进行初审和咨询,再由申报单位完善,并于2019年8月1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装订一式3份,提交电子版),学校行文于2019年8月15日前报教育部科技司。因教育部尚未发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办法,各申报单位可参考科技部发布的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19-2025)和管理办法(见附件3、4)。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65032959
地址:明远楼33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关于开展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请书
3、《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方案(2019-2025)》
4、《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9年7月22日